问题 | 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计算标准 |
释义 | 一、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计算标准 孩子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孩子抚养费给付的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支付。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若是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在与对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 2.定期支付。这是离婚后常见的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按月或者按季度、按年来支付抚养费。 3.以物折抵。若是经济困难暂无支付能力的,可以选择用其他有价值的物品来冲抵抚养费。 ![]() 三、孩子的抚养费纠纷开庭要多长时间 抚养权纠纷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会开庭。一般经过立案、送达、组成合议庭、送达开庭传票通知等几个程序。另外,需要注意:法律规定了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开庭审理的最长期限,即简易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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