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侵权诉讼案例 |
释义 |
热门城市:穆棱市律师 西安区律师 同江市律师 爱辉区律师 东宁县律师 富锦市律师 嫩江县律师 林口县律师 金昌律师 所谓商场如战场,所以在这个“战场”上,商标侵权时有发生。那么,在遇到商标侵权时,当事各方该怎么应对呢?又会涉及哪些法律法规呢?带着这些疑问,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用一个商标侵权诉讼案例来讲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案例:涉嫌侵犯国际名牌手机商标权案 20XX年4月27日,根据“XXX”商标注册人的委托代理人提供的线索,XX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XX区南园路某大厦18楼及33楼的两个房间进行检查。 这两个房间占地约300多平方米,房间内到处堆满了标有“XXX”标志的手机及手机配件。在33楼,执法人员查获了大量用于生产加工手机的工具,几名 工人正在加工组装各式名牌手机。 经调查发现,“XXX”是日本某会社在手提电话上合法使用的注册商标,依法应予以保护。而在上述房间查获的手机及手机配件的标志与注册商标“XXX”完全一致。 询问中,货主未能提供这批手机及手机配件的合法来源证明,涉嫌侵犯“XXX”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清点,执法人员在上述房间内查获的涉嫌侵权的手机共计4990部,涉嫌侵权的电池、标识、充电器等手机配件共12万套(件)。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予以暂扣。 XX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同时认定:由于涉嫌侵权的手机及手机配件市值保守估计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涉嫌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罪,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为 保证该案的正确定性和迅速处理,XX工商分局依法将此案移交XX公安分局处理。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XX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 中。 本案涉及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侵权行为与商标犯罪的界定问题。《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中有明确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 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或“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 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可见,商标犯罪追诉的最低标准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 经过对这个涉嫌侵犯国际名牌手机商标权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法规是很重视商标权的保护的,所以商家在注册使用商标时要注意不要侵犯别人的商标,但是别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一定要维权到底。希望这个商标侵权诉讼案例对你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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