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检察院不起诉是结案吗 |
释义 | 一、危险驾驶罪检察院不起诉是结案吗 1.危险驾驶罪检察院不起诉通常被视为案件结案的一种方式。 2.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选择不起诉,以此结案。 3.取保候审后,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那么案件就视为结束。 然而,不起诉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无罪,而是检察院基于现有证据认为无起诉必要或条件不满足。 二、不起诉即结案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等。 2.当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如果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这些规定为检察院不起诉即结案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 三、检察院起诉时限 1.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这一规定确保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效率,避免了案件拖延。 2.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如果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则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一时限规定有助于保障案件的及时处理和司法公正。 不起诉是否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无罪?如果你对案件处理有疑问,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开法律迷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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