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工商户能否合伙 |
释义 | 一、个体工商户能否合伙 不能,个体工商户与合伙企业在法律地位、成立要求、以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个体工商户不适用《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需有书面协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在解散时进行清算,法律适用以《合伙企业法》为主,《民法典》为辅。 相对而言,个人合伙只需合伙人间达成合意,出资即可成立,且主要受《民法典》规范。 二、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合伙协议的形式、工商登记的不同、分支机构的设立能力、责任承担、诉讼主体资格等方面。 1.个人合伙可以口头约定协议,而合伙企业必须书面形式。 2.工商登记上,个人合伙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则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合伙不能设立分支机构,而合伙企业可以。 4.在责任承担上,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 5.诉讼主体资格方面,个人合伙需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而合伙企业可直接作为当事人。 ![]() 三、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税务与破产处理 在税务处理上,个人合伙需要交纳工商管理费,采用定期定额纳税或查账征收方式;合伙企业则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两者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合伙不能依法进行破产,合伙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 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在非货币资产出资、合伙协议约定不明确时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清算财产分配等方面规定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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