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后多长时间可以进行复查鉴定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后多长时间可以进行复查鉴定 工伤认定后可以进行复查鉴定的时间是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认定流程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流程一般需要60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三、工伤认定要什么时候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网提醒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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