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权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合同解除权的规定是什么 1.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 2.如果存在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种类主要有什么 1.协议解除。合同成立以后,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2.约定解除。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一方在某种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 3.法定解除。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4.不定期合同的解除。所谓不定期合同,是指当事人未约定期限,或者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合同。 5.司法和仲裁确认解除。 (1)出现了法律上、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费用过高等原因; (2)因上述原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非违约方拒绝违约方解除合同的请求; (4)不属于情势变更的情形。 ![]() 三、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除斥期间一般规定是一年,是法律上对某项民事实体权利依法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这个期间没有行使相应民事权利的,该民事权利在法定的除斥期限届满时就会被消灭。除斥期间有几年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的,例如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其时间为撤销权后的五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