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中定金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中定金的规定有哪些 买卖合同的定金标准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是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约定的定金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买卖合同在哪里起诉 买卖合同在哪里起诉如下: 1.当事人约定与争议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确定起诉地点; 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起诉地点。 ![]() 三、买卖合同诉讼能否追加被告 买卖合同纠纷发生后,合同的第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除了在处理过程中将另一方列为被告外,还可以添加被告。法律网提醒您,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增加另一个人作为被告: 1.如果买卖合同中还规定了合同应承担债务担保人的连带责任。买卖合同的一方作为债权人,仅将另一方的债务人作为被告的,在立案后申请增加保证人作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2.如果合同中被告仍然有代理人。原告作为买卖合同的债权人,在起诉时只将对方列为被告。代理人在立案后认为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增设代理人共同被告人。 3.如果业务介绍的信,合同专用章,印章的空白合同的书中使用的银行账户或合同的签署买卖合同的诉讼的买卖合同是借来的,债权人,只有在列出的贷款单位将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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