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要哪些证据证明 |
释义 | 一、盗窃罪要哪些证据证明 1.盗窃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证明; 2.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等; 3.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证人证言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如何处理盗窃罪证据不足的情况 处理盗窃罪证据不足的情况如下: 1.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阶段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盗窃罪证据确凿还能请律师吗 盗窃罪证据确凿还能请律师。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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