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盖章了能不能给别人 |
释义 | 一、营业执照盖章了能不能给别人 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应。 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上不能盖公司的公章。 企业需要在工商管理机构登记,经过登记机关的核准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然后根据所持有的营业执照才可以刻制公章。 因此,如果营业执照已经盖章,则不能随意将其给他人。 二、营业执照的法律意义 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主要具有以下意义: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只有盖了公章的文件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 三、营业执照的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4.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盖章需谨慎对待,如需了解更多法律问题,可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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