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性哺乳期享受的权利 |
释义 | 一、女性哺乳期享受的权利 女性哺乳期享受的权利是劳动休息权、特殊劳动保护权、劳动补偿权。劳动休息权主要体现在给予哺乳时间,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特殊劳动保护权就是所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劳动补偿权就是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帮助和补偿,不得辞退。 二、哺乳期补偿金怎么计算 哺乳期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网提醒您,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三、哺乳期严重违纪可以开除吗 哺乳期严重违纪可以开除。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劳动者是广义的,包括哺乳期女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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