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 1.双方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争议标的物确定履行地。标的是支付货币的,收到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约地; 3.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点; 4.其他标的,以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所在地为履行地点。 二、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策略 法律网提醒您,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策略有: 1.协商,当事人可以沟通达成一致; 2.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申请仲裁; 4.诉讼,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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