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的居间合同有何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的居间合同有何法律效力 二手房居间买卖的合同的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二手房买卖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应对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方法 二手房买卖纠纷处理方法有调解、协商、仲裁、诉讼。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纠纷;如果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后,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四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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