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九级辞职后有哪些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工伤九级辞职后有哪些赔偿标准 工伤鉴定为9级伤残的,辞职后赔偿如下: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所需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所需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的身份证等;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工伤医疗的资料; 5.以及工伤费用的相关凭据。 ![]() 三、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就工伤赔偿和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工伤争议产生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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