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形成合同的条件是哪些 |
释义 | 一、形成合同的条件是哪些 1.存在订立合同的多方主体; 2.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3.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有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 1.构成条件不同。 2.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 3.作用的阶段不同。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 ![]() 三、合同成立后产生纠纷怎么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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