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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反消防规定的处罚手段
释义
    一、违反消防规定的处罚手段
    违反消防法规定的处罚:
    1.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个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止消防设施设备、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个人埋压、占用、堵塞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以及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违反上述行为的,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追诉时效最长的追诉时效是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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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2: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