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判定责任不服申诉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警判定责任不服申诉流程是什么 交警判定责任不服申诉流程是: 1.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警判定责任不服申诉材料 交警判定责任不服申诉材料: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三、交警判定责任不服申诉的申请是否可以撤回 交通事故责任书申诉的申请可以撤回。需要注意的是,撤回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的申请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理由和依据。此外,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的申请是否能够得到批准,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的申请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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