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程序启动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再审程序启动的方式有哪些 再审程序的启动方式主要包括三种: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以及检察机关抗诉再审。 1.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及调解,认为存在法定再审事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求再次审理的行为。 这是启动再审程序的一种常见方式,体现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是指法院依照审判职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启动再审。 这种方式主要基于法院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独立判断,以确保司法公正。 3.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 这是我国特色的一种再审启动方式,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情形 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存在法定再审事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主要条件是: 1.要符合法定的申请期限,即在裁判生效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2.要有法定再审的理由,即应当指出生效裁判存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如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 3.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一般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 4.要提交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及相应的材料等,并按对方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启动再审程序的重要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再审申请并非必然会被受理,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再审申请才会被受理。 三、法院与检察机关再审 在再审程序中,法院和检察机关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1.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是指法院在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存在错误时,依照审判职权主动启动再审程序。 检察机关抗诉再审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在认为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存在法定抗诉条件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请求对案件重新审理。 2.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主要基于法院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独立判断,以确保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抗诉再审则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职能,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3.在再审程序中,法院和检察机关的再审活动都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规定,确保再审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当事人也有权对再审程序进行监督和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再审程序复杂,涉及多方角色和多个环节。你是否还有关于再审程序的疑问?欢迎在法律网提出,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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