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强险的保险范围有哪些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是我国对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规定的必备保险。此保险的赔偿项目包括: 1.死亡伤残赔偿金从6万元提升至11万元,医疗费从8千元增至1万元,而财产损失仍旧为2千元。 2.这里的“死亡伤残赔偿金”不仅包括民法上规定的赔偿,还涵盖精神慰抚金及其他因处理交通事故所需的合理费用,如丧葬费、残疾具费等。 3.然而,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应由商业险赔偿。 4.医疗费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在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将依法赔偿本车人员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5.但若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赔偿对象明确 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有具体的限制。 1.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赔偿对象仅限于本车人员以外的受害人,即第三者。 2.本车人员指的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乘坐人员、被保险人和驾驶人,但不包括装卸人员、维修人员及上述人员的亲属。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