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屋过户费由谁承担责任 |
释义 |
一、买卖房屋过户费由谁承担责任 买卖房屋过户费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3元/平的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增值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请; 2.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 3.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过户信息。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多久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3个月左右。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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