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批准逮捕多长时间执行 批准逮捕后立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批准逮捕执行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包括三个方面:发生过犯罪事实、犯罪行为是由该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以及证明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意味着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法律可能对该犯罪嫌疑人判处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3.存在逮捕的必要性。即使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较轻的刑罚,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措施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如再次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毁灭或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对被害人或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等,那么仍然需要对其进行逮捕。  三、批准逮捕执行后有案底吗 法律网提醒您,批准逮捕执行后没有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