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终止吗 |
释义 | 一、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终止吗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劳动合同终止权。 2.但是,这一终止权并非无条件,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律规定。 3.如果劳动者未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并且双方同意续订或订立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不具备单方面的选择权,不能简单地终止劳动合同。 5.违反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则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二、法律规定的解释与实践意见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理解与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1.第一种意见主张,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愿意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观点更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即保护劳动者利益。 2.而第二种意见认为,需满足三个条件后,劳动者方可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劳动合同可终止。 3.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纳第一种意见,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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