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对离婚前的财产分割 |
释义 | 一、如何对离婚前的财产分割 一般应该先通过协议处理,如果夫妻无法达成书面协议的,则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所有的财产,可以前往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哪些条件下协议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3.合同内容与签订程序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1.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离婚前进行财产分割公证,可以避免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确保双方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 2.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财产分割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可以依据公证书进行调解或诉讼,减少不必要的纷争。 3.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如果离婚前已经进行了财产分割公证,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就可以减少对相关财产的争议,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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