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离婚申请书如何写 |
释义 | 一、单方离婚申请书如何写 单方离婚申请书一般是指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书具体需要包括的内容如下: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这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需要写明诉讼代理人的相关信息。 2.诉讼请求:这部分主要写明原告的具体请求,例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以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的请求。 3.事实和理由:在这部分,原告需要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支持其诉讼请求的事实和证据。事实部分应当完整、真实、明确,证据部分应当列明所提交的证据名称、来源和要证明的事实。 4.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这是告诉法院这份起诉状是提交给哪个法院的。 5.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这是确认起诉状的真实性,确保起诉是原告的真实意愿。 6.起诉的时间:这是记录起诉的具体时间,以便法院进行审查和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单方离婚申请书需要向哪个法院提交 单方离婚申请书一般需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形: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三、单方离婚申请书递交后多久收到传票信息 一般来说,在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被法院受理后五天之内,被告就会收到原告方提供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所以在案件被法院立案后,一般五日内可以收到传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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