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代表诉讼以损害公司利益是否为前提 |
释义 | 一、股东代表诉讼以损害公司利益是否为前提 股东代表诉讼不仅仅只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在股东自身利益因董事、高管的违法行为受损时,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代表诉讼怎么写起诉状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代表诉讼起诉状需要包括如下内容: 1.原告的基本信息: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基本信息: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要求被告承担的责任等,并说明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权利等。 4.证据和证据来源:列出用来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包括相关文件、合同、票据等,并提供证据来源。 5.落款和附件:在起诉状的末尾,写明原告的姓名和日期,如果有附件,需要在落款下方注明附件的名称和数量。 三、股东代表诉讼有时效限制吗 股东代表诉讼有时效限制,即其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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