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有什么 1.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即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等)的债权人。 2.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3.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必须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之前。 4.参与分配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顺序要求。 二、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需要什么材料 1.参与分配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所参与分配的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金额、债权性质以及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和理由,并附执行依据及其受偿情况。 2.主体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 3.生效法律文书。即证明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 4.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另案处置的依据。如相关法院出具的查封、扣押、拍卖等法律文书或相关证据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抵押权合同、抵押权登记证明等。 三、债权人如何提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 1.准备申请材料:债权人首先需要准备一份申请书,这份申请书应该详细说明参与分配的原因和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执行依据。 2.提交申请:债权人应直接向其原申请的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执行法院在接收申请后,会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并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 3.等待审查:主持分配的法院将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与分配的条件。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审查通过,法院将决定接受债权人的参与分配申请。 4.参与分配程序:一旦法院接受了参与分配的申请,将会启动分配程序。这可能包括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将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债权。 5.提出异议:如果在分配过程中出现争议,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分配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