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
释义 | 一、涉外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一般需由夫妻协议分割,如果男女双方协议分割财产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在法院判决,这种情况下过错方将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协议写明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 三、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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