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土地使用的年限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房屋土地使用的年限规定有哪些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 2.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40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仓储用地50年; (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房屋土地使用的年限怎么查询 1.查看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内,有一栏“土地使用期限”,能够清晰的看出来土地的使用年限以及土地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2.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开发商领取销售证每个小区都会在网上公示,只要知道小区名称、预售证号、开发单位、项目地址其中之一,就可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您所购买的小区产权信息。 3.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查询。如果不能查看原始购房合同,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查询该房屋的剩余产权年限,开发商在领取销售证后都会在网上公示,一般知道小区名称、预售证号、开发单位、项目地址其中之一,就可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您所购买的小区产权信息。 ![]() 三、房屋土地使用的年限到期怎么办 1.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2.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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