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鉴定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鉴定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事故鉴定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医疗事故鉴定时要注意: 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 2.申请鉴定可三选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共有三种途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任选其中的一种; 3.首次鉴定不满意可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支付,取决于该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双方可通过协商预缴鉴定费。 鉴定完毕确认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会支付鉴定费。鉴定过后确认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那么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鉴定费。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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