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法院要求的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中法院要求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法院要求的证据有: 1.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双方财产证据材料,如房产证等; 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6.其它。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离婚诉讼证据提交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起诉离婚的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一般情况下,在起诉的时候,原告就要向法院提交基本的证据材料。之后在举证期限内,还可以继续补充提交证据。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 三、离婚诉讼证据的特点 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诉讼证据有3个基本特征; 1.客观性,是指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主观臆断和虚假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证据。 2.关联性,是指必须与特定的案件内在的必然联系,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能作为证据。 3.合法性,是指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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