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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包括哪些
释义
    一、工程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包括哪些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工程索赔处理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工程索赔处理的主要原则有:
    1.合法原则。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必须做到有理有据;
    2.合理原则。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3.时效原则。处理索赔事件时进行时效检查,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要求;
    4.协商处理原则。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
    
    三、工程索赔的步骤是什么样的
    工程索赔的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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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