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可以参与民事案件诉讼 |
释义 | 一、哪些人可以参与民事案件诉讼 以下的人可以参与民事案件诉讼: 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诉讼参与人中的主要诉讼主体与非主要诉讼主体: 根据不同的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权利、义务和同案件事实有无利害关系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对诉讼参与人可以作进一步的划分。当事人属于主要诉讼主体,而证人、鉴定人等则属于非主要诉讼主体。 二、参与民事案件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参与民事案件诉讼的代理人有哪些权利 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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