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除拆迁补偿款的其他补偿费怎样处理 |
释义 | 一、除拆迁补偿款的其他补偿费怎样处理 除拆迁补偿款的其他补偿费的处理如下:被拆迁人可以一并主张装修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偿费、房屋拆迁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应归确因拆迁搬迁和临时过渡的承租人与同住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拆迁补偿款是否可适用诉讼时效 拆迁补偿款适用诉讼时效,时效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当事人应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拆迁补偿款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的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拆迁补偿款几天能收到 一般房屋拆迁补偿款项是在45个工作日左右到账。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法律网提醒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