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是怎样的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3.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这是养老育幼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4.连带责任原则。虽然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各继承人对遗产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但由于遗产在分割之前属于各继承人共同所有,所以,每个继承人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有序清偿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 (1)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 (2)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按一定顺序清偿。首先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比如工人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用遗产进行了担保的债权等;然后才能清偿普通债权。 二、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债务是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有: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 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要注意什么事项 1.确认遗产: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之前,需要先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以这个“遗产”负责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2.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通常是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应首先用属于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如果几个遗产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注意保留证据:清偿债务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债务凭证、转账记录、协议等,以证明已经履行了清偿义务。 4.及时通知相关方:如果需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应该及时通知相关的债权人、遗产管理人或法院等相关方,并告知清偿的方式和时间。 5.遵守法律规定: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如遗产分割协议、遗嘱执行等,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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