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多久能够申请增加抚养费 |
释义 |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多久能够申请增加抚养费 随时可以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后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或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三、离婚后申请增加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增加子女抚养费需要的证据: 1.孩子生活、学习成本开销增大的证据,如学费、增加课外培训费用清单; 2.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收入增加的证据,如工资条,同事、领导的证言; 3.自己收入暂时性降低的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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