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法院传票找不到人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法院传票找不到人怎么办 被告找不到人法院会发送传票,可以公告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找不到人已经两年的,还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再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离婚诉讼法院传票多久会收到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被告人一般在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后五日内会收到法院的传票以及起诉状副本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三、离婚诉讼法院传票收到后还需要调解吗 还需要调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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