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哪些债权能够抵押 |
释义 | 一、民法典哪些债权能够抵押 按照民法典规定,债权作为权利不可以进行抵押,但债权可以质押。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具备哪些条件可进行债权质押 可进行债权质押的条件如下: 1.质押的财产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且该财产可以进行质押; 2.质权人与出质人订立了书面的质押合同; 3.并且办理了登记等手续或者交付了质押的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债权质押需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质押需告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