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具离婚生效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开具离婚生效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开具离婚生效证明需要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身份认证的有效凭据,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上应包含结婚登记信息和个人信息,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开具离婚生效证明在哪个部门开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离婚在过了上诉期之后,可以到判决离婚的法院开离婚生效证明,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就是有效的离婚证明,当事人在判决书生效后持相关资料向人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生效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三、离婚生效证明和离婚证的异同点是什么 离婚生效证明和离婚证的区别如下: 1.取得方式不同: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取得的,而离婚生效证明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取得的。 2.发证机关不同:离婚证是由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发给的,而离婚生效证明是由人民法院出具的。 3.文字内容和外观形态不同:离婚证往往不是单页的,而离婚生效证明通常是单页的。 离婚生效证明和离婚证的相同点:离婚生效证明和离婚证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都是证明双方已经离婚的法律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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