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一、转让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样处理 转让后的企业债务处理是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公司是合并转让的,则原公司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担,如果公司是分立的,则原公司的债务由分立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转让后的企业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1.债务人和债务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债务的基本情况; 3.协议生效时间; 4.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三、转让后的企业债务要通知债权人吗 公司转让后有债权债务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后,债权人应当向受让方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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