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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案强制执行不还钱怎么办
释义
    一、民事案强制执行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需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执行法院可以将其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还可以对其罚款和司法拘留;
    2.如果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法院可以终结本次执行,待有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二、民事案强制执行必须准备哪些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提交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手续一份。如果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员工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员工证明;如果委托个人需要提交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其他亲属证明;
    4.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其它。
    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民事案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销吗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可以撤销的。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执行申请人需要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然后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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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2: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