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执行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 |
释义 | 一、法院如何执行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 法院执行夫妻共有财产规定的方式如下: 1.对共有财产先行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同时将查控情况以书面或者其他确认知悉的方式告知其他共有人。 2.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有登记公示的,以登记记载为准;未登记但有书面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3.确定分割和变价方案,对共有份额进行强制分割变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二、法院执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三、法院执行夫妻共有财产可以提出异议吗 对于夫妻一方因涉诉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夫妻另一方在执行阶段能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提出异议。被执行人是夫妻一方,法院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配偶不是被执行人,不得执行其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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