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材料 |
释义 | 一、补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材料 1.申请:准备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婚协议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递交上述资料; 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补离婚证的日期和原先日期一样吗 一样,补办离婚证日期是以当时离婚的日期为准。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 三、补办离婚证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不需要双方到场。只需要补领一方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在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的离婚档案补办即可。法律网提醒您,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遗失离婚证的,无需双方共同去民政局补办,仅一方去民政局补办即可。一方补办离婚证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工作人员查询离婚档案,工作人员在审查信息后会补发一份离婚证。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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