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属于恶意调岗 |
释义 | 一、哪些行为属于恶意调岗 属于恶意调岗的行为:用人单位不属于生产经营需要,且对劳动者的薪资、职级降低的;无法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当前工作的等。若用人单位恶意调岗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怎样应对公司恶意调岗导致员工离职 如下应对公司恶意调岗导致员工离职: 1.发生公司恶意调岗逼迫员工自动离职的情况时,劳动者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拒绝; 2.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强行调整岗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三、恶意调岗离职仲裁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时间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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