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什么方法 |
释义 |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什么方法 离婚后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双方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分割财产的诉讼。 3.法院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公证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可以公证的。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财产证明等到公证机构申请财产公证,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一般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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