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理赔所需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理赔所需材料是什么 交通事故索赔需提供材料: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财产损失定损报告、人身损害的医疗费等发票证明等。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一般是一到三个月,具体时间以事故的具体情况为准。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具体流程是: 1.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3.受害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材料; 4.保险公司作出核定; 5.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赔偿保险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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