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姓名权指的是哪些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一、姓名权指的是哪些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姓名权指的是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姓名权的侵权行为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二、姓名权被侵权怎么写起诉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姓名权被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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