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适用于哪些原则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适用于哪些原则 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医疗机构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患者应该就自己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承担举证责任。 二、民法典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一般为几年内 民法典中规定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当事人遇到医疗纠纷后,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在规定的时效内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纠纷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纠纷诉状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医院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请求人民法院对医疗纠纷作出判决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有关医疗纠纷的证据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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