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欺诈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欺诈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欺诈的认定标准是: 1.以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为手段; 2.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 3.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而积极追求的; 4.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 二、医疗欺诈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欺诈需要的证据有: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病历资料复印件。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6.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限。 三、医疗欺诈行为找哪个部门投诉最有效 医疗诈骗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构成诈骗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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