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轻伤怎么定罪 |
释义 | 一、寻衅滋事轻伤怎么定罪 寻衅滋事轻伤定为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轻伤的赔偿项目 法律网提醒您,寻衅滋事轻伤的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三、寻衅滋事轻伤受害人能起诉附带民事诉讼吗 寻衅滋事轻伤受害人能起诉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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