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
释义 | 一、如何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继承不动产的登记程序: 1.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2.提交相关资料; 3.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4.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5.发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不动产继承登记的材料 因继承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书面登记申请书、不动产产权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三、不动产继承登记的作用 1.为保护不动产权人的合法财产权。 2.方便企业、群主,减轻当事人负担。 3.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大大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问题。如果你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在法律网上咨询专业律师。让我们一起,让法律温暖人心。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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