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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业房拆迁有什么补偿标准
释义
    一、商业房拆迁有什么补偿标准
    商业房拆迁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房屋补偿就是按照房子的面积等情况来进行计算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商业房拆迁补偿款未获得怎么办
    1.可以与征收部门就补偿款的支付时间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
    2.沟通未果可以按照征收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3.裁决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商业房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
    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
    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五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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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51:12